中共庐江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-电竞竞猜官网
根据县委统一部署,2024年9月2日至9月28日,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。2024年12月10日,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。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
(一)深化思想认识。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,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,统一到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上来,坚决肩负起主体责任,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真正把巡察反馈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正风肃纪、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,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检验责任担当。
(二)压实整改责任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。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,细化96项具体整改举措,逐一明确牵头领导、责任科室、完成时限,形成清晰的责任链条和压力传导机制。集中整改期,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,主动认领整改任务17个,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3次。领导小组高效运转,对整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导,组织召开2次业务培训会、4次工作调度会,实时掌握进度,精准部署攻坚。
(三)推动全面整改。按照事要解决、责要厘清、举一反三、建章立制的整改要求,完成(含基本完成)整改问题39个,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个,整改完成率95.12%。修订完善《庐江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实施办法》等制度7项,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开展的过程,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,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,努力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二、坚持问题导向,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
(一)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
1.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。一是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。党组召开专题会议,深入学习领会“第一议题”制度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,切实提升政治站位,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出台《庐江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实施办法》,明确学习内容、学习形式、学习要求、组织保障等具体内容,确保“第一议题”制度有章可循。巡察整改以来,局党组召开党组会15次,均按照要求落实“第一议题”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5次、21篇。二是高质量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。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,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。印发《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知》,制定《庐江县司法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》,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。巡察整改以来,局党组开展学习5次,集中研讨3次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,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,形成调研报告6篇。三是扎实组织党员学习教育。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;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任务,做到常学常新、常悟常进。建立庐江县司法局党员学习交流材料审核把关机制,加强对党员交流材料的审核把关。
2.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。一是组织专题学习。组织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人员,对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》和《庐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开展专题学习,并明确工作要求。二是强化督察落实。2024年11月11日,启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。通过督促全县各部门自查自纠,并对35家单位开展实地督察,共发现问题140个。针对督察结果,及时印发通报,建立问题整改台账,严格实行销号管理,确保整改到位。三是优化考核激励。提高法治政府督察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的分值占比,科学评价各单位工作成效。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县“三干会”表扬事项,激发领导干部的争先意识。2024年度,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三。
3.加大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。一是强化督促提醒。每月制发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》,推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,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,2025年1—6月,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%,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。2024年以来,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累计通报15次,有效杜绝了“无故不出庭”现象。二是强化教育培训。2024年10月,县司法局局长为全县中青年干部举办《行政复议法》专题讲座。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为全县领导干部作《行政复议法》理论与实务专题辅导。组织行政机关参与“府院联动”同堂培训9次,着力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执法人员业务素养。2024年以来,全县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,连续第6个季度在全市(9个县市区)保持最低。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质量。建立健全“一案双评”工作机制,抽取部分评查案卷进行复查分析,根据复查结果,对案卷首次评查人员进行评价。
4.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。一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。2024年12月30日出台《庐江县镇(街道、园区)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》,进一步明确镇级合法性审查范围,规范工作流程。结合法治政府实地督察,重点检查各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,督促各镇建立合法性审查一案一卷。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,全县各镇(街道)、县直相关部门70余人参加培训,并组织合法性审查业务知识测试,合格率达91%。二是落实赋镇(街道)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。认真组织2024年镇(街道)667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考试。2024年,全县共有471名镇(街道)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,为全市最多。2024年12月10日出台《关于加强全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配套制发《庐江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(试行)》等九个文件,明确镇街综合执法工作制度。将“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”纳入县委、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度、推进。
5.防范社区矫正监管风险。一是规范落实矫情分析会制度。召开县级矫情分析会,组织各司法所学习《安徽省社区矫正矫情分析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。每月召开1次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,巡察整改以来,召开县级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7场。出台《庐江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参加司法所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工作方案》,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分工联系司法所召开的矫情分析会,压实领导责任。二是严格执行分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。开展《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办法》专题学习,强化思想认识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矫正档案专项检查活动,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,并督促各所整改。对受到训诫、警告社区矫正对象均及时调整管理等级。三是强化监管教育。通过入矫教育、法治教育、红色教育、警示教育、安全教育等多维度教育,全方位、全覆盖强化监管,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身份、严守纪律、敬畏法律。规范请销假制度,加强对外出人员管理。
6.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。认真学习《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》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》环节,增强评查人员严抓案件质量意识。召开法律援助培训会,通过以训促学,提高承办人对案卷质量的重视程度。巡察整改以来,组织学习3次,开展培训2次,案件质量评查3次,发现并整改10余项问题;办理农民工工资、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293件,帮助群众挽回损失1263.72万元。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价回访工作,回访案件394件,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及承办人业务能力、服务态度等满意度达98%。
7.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。一是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《司法所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》,要求司法所(办)全年组织辖区内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不少于1次。2024年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9次,培训面达900余人次,2025年1—6月,开展培训15次,培训面达820余人次,做到调解员培训全覆盖。二是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落实“谁选任谁保障”“谁选任谁管理”,组织12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。
(二)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
8.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,组织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以及省委《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》等文件,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意义,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。二是落实主体责任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,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,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三是强化“一岗双责”职责履行。压紧压实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,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0余人次。
9.扎实履行监管责任。一是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。坚持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,实地走访公证处、律师事务所,指导监督律所、公证处建立健全执业管理、业务培训、投诉查处、人员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,持续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。二是召开全县律师、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会议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,重申法律服务行业职业纪律要求。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“探头”作用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确定关键岗位、重点监督对象,确定关键岗位、重点监督对象26个,对关键岗位重点监督对象开展个别谈话3次,集体谈话1次。
10.严实工作作风。一是加强检查指导。2024年11月、2025年2月、2025年4月,局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深入到白湖、泥河、矾山等13个基层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专题督导,并在工作例会上通报发现的问题,督促各所及时整改。二是强化业务培训。通过“所长(科长)上讲台”活动,组织司法所业务培训3期,并邀请市局对司法所业务档案管理进行专题培训。
11.加强人民调解补贴管理。一是即知即改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、规范纠纷等级认定标准、评查工作。二是规范开展评查。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,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。巡察整改以来,镇(街道、园区)共评查人民调解案卷1760件,县司法局组织复评案卷711件,退回重新评审30件。三是强化纪律要求。专题学习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《庐江县人民调解员县级补贴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规定,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巡察以来均严格按照文件标准落实“以案定补”工作。
12.强化支出监管。一是严格审核法援补贴发放。严格执行案卷补贴与案卷质量挂钩制度,完善财务审批程序。巡察整改以来,开展4次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申报抽查工作,确保经费使用规范、安全、有效。二是修订《庐江县司法局党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议事决策规则》,明确规定局“年度基本建设、维修改造、信息化工程等一次性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”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方可支出。
(三)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
13.压实党建主体责任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。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,增强抓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意识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。印发《2025年庐江县司法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》,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推进,每半年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。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,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,局领导班子将巡察反馈各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,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14.夯实党建基础工作。一是强化业务学习。邀请县委组织部、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现场指导党建工作,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到县公管中心、烟草局开展业务学习;围绕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相关规范标准、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,提高党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。二是积极创建党建品牌。完成党建文化阵地建设,制定“党建联心 法治惠民”党建品牌创建方案,创新打造五大惠民举措。5月22日,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上,司法局作为现场观摩点之一,县直机关40名党建工作者来局参观交流。
15.规范选人用人工作。一是强化规矩意识。专题学习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党委(党组)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》,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,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,规范干部任免工作程序。二是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。党组研究涉及人事调整、评先评优等重大议题7个,当事人均按规定予以回避,提拔干部均按照程序整理档案。
16.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。一是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,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。二是科学合理调整人员。通过招录辅助人员、事业编人员,补充基层工作力量。经调整充实,基层司法所(办)在岗人员均超过2人。
(四)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
一是加强理论学习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深化思想,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。二是抓好问题整改。成立由党组书记、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召开党组会3次,领导小组会议6次,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,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各负其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。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,并督促相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。
三、坚持常态长效,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
(一)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,切实把对“两个确立”的坚定拥护转化为“两个维护”的行动自觉。
(二)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。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,坚决克服“交卷”思想和“过关”心态,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切实巩固整改成果,坚决杜绝问题出现反弹。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,常态化推进,抓好跟踪问效。
(三)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。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,推深做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认真落实县委、县政府的决策部署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,持续推进依法行政,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为推动庐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电竞竞猜官网的联系方式:电话0551-87322982;邮政信箱:合肥市庐江县黄山北路7号县司法局(邮编:231500);电子邮箱:1506233919@qq.com。
中共庐江县司法局党组
2025年7月10日